自2011年6月被命名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后,福建省厦门市立即投入到紧张有序的创建工作之中。与全国很多地区一样,基层文化队伍不足,特别是面向社区、农村的文化辅导员非常缺乏成为创建工作的突出难题。为此,在示范区创建中,厦门市提出了建立文化志愿者队伍的设想,将文化志愿者工作机制研究作为创建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着重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基层文化队伍人员不足的突出矛盾,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厦门,文化志愿者协助开展图书流通服务,参与组织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与培训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文化服务队伍人员不足的矛盾,成为活跃在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上的一支生力军。
摸清情况 制定制度
为开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与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厦门市按照行政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公共文化机构工作人员“三三制”的原则组建了“文化志愿者工作机制研究”课题组,成员包括厦门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李云丽、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高和荣等。2011年5月至6月,课题组通过发放调查表、到各区现场调研等方式在全市开展摸底调查,初步掌握各区、镇(街)、村(居)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人员基本情况,完成了《厦门市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同时,对国内外以及厦门市有关志愿者或者文化志愿者工作的一些情况做了调查、了解和研究,提出“文化志愿者”的相对确切的定义:利用自己的文化知识或文化、艺术及体育等技能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的公共文化服务或帮助的人。2012年2月,厦门市文广新局印发了《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招募文化志愿者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招募文化志愿者并加强管理工作。招募工作得到社会的热烈响应,一个月内共有800多名文化志愿者报名参加。
2012年4月6日,厦门市文广新局颁发了《厦门市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了文化志愿者工作的目的、宗旨,对文化志愿者招募工作、文化志愿者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具体工作与要求作出相应的规定,为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提供制度上的保障。5月19日,全市文化志愿者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在厦门市文化馆举行,同时开通厦门市文化志愿者网站,提供文化志愿者报名注册系统、岗位需求信息公示、宣传报道等,建立文化志愿者工作信息对接、交流与宣传平台。
6月中下旬的厦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第二次督导检查中,明确了文化志愿者工作的相应工作指标并开展督查,如要求建立文化志愿者组织机构,文化志愿者人数每区不少于常住人口的1/1000,文化志愿者每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做好台账建设(具体包括志愿服务时间登记与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活动信息报道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在醒目位置公告志愿者服务的岗位需求信息和志愿者负责人员信息并上报,有专门的文化志愿者工作经费安排等。这些工作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文化志愿者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厦门市文化志愿者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7月23日,厦门市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志愿者工作的通知,对完善文化志愿者组织机构,做好文化志愿者招募与管理、培训、宣传报道工作,建立良好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22日,课题组主要成员赴北京召开专家咨询会,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与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金武刚共同探讨、研究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与制度设计研究工作。9月24日,厦门市下发通知,将开展文化志愿者工作总结与表彰工作。
开展研究 拓展渠道 加强管理
开展制度设计研究,以理论研究指导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三三制”组成的课题组既有文化行政管理人员、高校专家学者,也包括基层文化工作者,他们在公共文化政策掌握、理论研究、工作实践方面都有其独特的优势。课题组在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着专家咨询作用,通过总结厦门市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的经验教训,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出台相关制度,促进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顺利进行。
拓展沟通渠道,建立信息对接交流平台。广泛发布招募信息,让社会各界人士获取文化志愿者岗位需求情况。精心设计文化志愿者报名表,包括专业、服务意向、服务目的等,掌握文化志愿者的各项情况,便于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根据情况安排相应的志愿服务岗位、时间。建立“文化志愿者之家”,为文化志愿者提供休息、联络交流的场所。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设立QQ群,作为志愿服务组织和文化志愿者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开设厦门市文化志愿者网站,建立重要的信息对接平台,发布文化志愿活动信息、工作业绩,起到宣传文化志愿者工作的作用。网站提供报名注册服务,网站的“活动招募”栏目还有各区、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文化志愿者需求情况一览表与临时文化志愿活动招募信息。
加强文化志愿者管理工作,建设高素质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抓好文化志愿者日常管理,做好文化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登记、活动开展情况登记、文化志愿者人员情况登记等工作。开展文化志愿者培训工作,组织各区文化志愿者培训班,由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组成员讲授如何开展文化志愿者工作,具体的工作技能培训由各个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承担,业务培训后由相关单位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开展志愿服务。建立文化志愿者骨干队伍,各个公共文化单位设文化志愿者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文化志愿者的招募、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在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中,选拔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认真负责的文化志愿者作为文化志愿者骨干,协助开展文化活动。落实文化志愿者工作经费,在示范区创建经费中安排了文化志愿者工作经费,在今后的各公共文化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中,要求把文化志愿者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的预算经费中,保证文化志愿者工作经费支出。研究制定文化志愿者激励制度,目前厦门市正研究制定文化志愿者奖励激励措施,包括文化志愿者星级评定、表彰优秀文化志愿者、提供免费观看演出、参加培训等措施,在物质与精神上对文化志愿者进行激励,鼓励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文化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