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是广大劳动人民共同创造和传承的一种民间文化,是在一定的地域长期积累形成的文化传统。闽台民俗文化是联系闽台两地最原始、最核心的纽带之一,因地缘、血缘的关系,并伴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演变,形成了这种共同区域文化内涵。时至今日,闽台两岸人民特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文化素养源源蕴含在其中。然而,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加之两岸六十多年的分治,闽台民俗文化正慢慢变异,有些甚至消失。保护、传承闽台民俗文化刻不容缓,也是两岸人民共同的责任。
一、闽台民俗文化同根同源
闽台两地的“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的紧密联系形成了闽台共同的文化区。实际上,前三缘是基础,后二缘则是前者的延伸。台湾文化早在远古时期就已深受福建影响,一直以来,两岸的文化、民俗、语言、宗教是互通的。虽然闽台两岸民俗文化慢慢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但这“五缘”依旧像是搭在福建和台湾之间的五座大桥,体现了两岸文化的同根同源。
1. “地缘相近”是基础
台湾岛在地缘上与福建是不可分割的。大约在距今3万年前,台湾陆地与福建沿海的部分陆地是相连接的,后因气候变暖,“东山陆桥”才逐渐被海水覆盖。这样的地理位置决定了闽台有着不可分割的地缘关系。谚语“福州鸡鸣,基隆可听”,可能就是说台湾和福建有“不可分离,难舍同枕”的地理环境[1]。 而且,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闽台文化不同于中原文明,更具海洋文化特征。比如对海神的崇拜、冒险拼搏的民风,与内地淳朴、守成和不轻易冒险的民风形成了强烈反差[2]。
2. “血缘相亲”是历史
从台湾的人口组成来看,福建移民占绝大多数,台湾原著居民比重极小。福建人迁移台湾,实质上是一种乡土文化的迁移运动。闽台民俗文化是在福建人移民台湾、开发台湾,在延续中华文化与糅合本地文化过程中形成的。这种典型的民俗文化是由闽台人共同创造,闽台民俗文化需要两岸人民的共同沟通、交流,才能得以传承。尤其是明末清初,福建沿海天灾人祸频频,而台湾气候优越、垦殖政策优惠,大量的福建移民迁往宝岛台湾,福建籍人口在台湾激增,因此闽籍移民在台湾占主要部分,百分之八十的台胞祖籍在福建。
3. “文缘相承”是关键
由于闽台自然环境非常相似,闽籍移民几乎保持着他们家乡的风俗习惯。闽南话成为台湾最普及的语言,他们保持着家乡的衣、食、住等生活方式,遵循着家乡的岁时年节习俗,供奉着从家乡带来的神祗,演唱着家乡的戏曲音乐,闽台风俗从此融为一体。在民间信仰方面,闽台有着共同的朝拜对象,如对闽王、妈祖、开漳圣王等神祗的崇拜。在民间艺术文化方面,南音、歌仔戏、木偶戏等备受两地民众喜爱。今天,这些民俗已成为闽台交流、沟通的重要桥梁。我们应循着民俗文化这条维系两岸人民的共同血脉,促进闽台民间交往进一步发展,增进闽台两地深厚的“文缘”。
4. “商缘相连”谋发展
闽台两岸地相近、人相似,商贸往来自然古来有之。早在商、周时期,青铜器就输入台湾。到宋、元时期,闽台行政归属的一致性使经济交流更趋频繁。明、清两朝,福建向台湾的大量移民,使两地的生产技术、商业贸易往来急剧增长。即便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也是“人不通船通,商不通货通”。现在,台湾是福建最重要的经贸伙伴之一,台商带着“寻根谒祖”的意识来福建投资,推动了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
5. “法缘相循”谋统一
历史事实证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闽台两地政治法律关系看,台湾和福建在历史上曾经同属一个行政系统。三国时期,吴国开始经营台湾,并称台湾为“夷州”。南宋时期,澎湖隶属现在的泉州晋江县。元代期间,执政当局在澎湖和台湾地区设置“巡检司”。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之前,台湾一直是福建的一个“府”,即使在台湾建省时,也还称作“福建台湾省”。从历史的角度看,无论是闽治台湾还是闽台分治,台湾与福建均保持着教育、行政、财政等方面的关系,所以闽台两地是“法缘相循”,这是两岸和平统一的法理基础。
二、两岸分治以来的闽台民俗文化的部分变异与消失
文化的出现远远早于一些有组织的政治行为和实践活动,但一定的社会文化又是为一定的政治服务的。闽台文化也随着两岸政治关系的发展而发生着相应的变化。虽然台湾文化的源头是中原文化,但在从福建迁徙台湾过程中发生了嬗变,与中原文化、闽南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均逐渐扩大,尤其是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日本殖民统治之后,日本人禁止台湾人讲汉语、写汉字、穿汉服,使部分文化出现中断;二战后,西方列强因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其文化的扩张,台湾深受殖民文化的入侵和西方文化的影响。特别是大陆和台湾分治,使两者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由于社会性质的差异和不同地域发展的特殊性,导致两岸文化出现变异,部分民俗文化甚至濒临消失。
1. 汉字使用的差异
两岸自分治以来,文化差异最先以汉字的使用体现出来。1956年大陆推行汉字简化政策,把简化前的传统汉字称为繁体字,简化后的新汉字称为简体字,而台湾则保持原先的繁体字。虽然形态有异,但同出一家。然而,在台湾,“汉字”使用这个议题已被政治化。“台独”势力大力推行“去中国化”,修改教科书,给建筑改名等,然而他们无法从文字上去除中国化,因为繁体字是最能代表中国的文化元素。余光中曾警告台独分子:台湾不用汉字就无字可用!因为台湾没有属于自己的乡土文字。随着两岸交流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文字繁简不一在一定程度上给大家交流造成了影响,如何使两岸民众在文字使用上更方便交流,马英九提出“识繁书简”,为两岸交流提供了一条变通和过渡的途径。首先,“识繁”,是因为繁体字蕴含着更多的中华人文密码,繁体字比起简体字更大气美观。在闽台民俗文化的交流寻根中,繁体字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其次,“书简”,是因为简体字易写易学,如对于现在的“中文热”思潮,简体字对 “老外”来说,既易学又更具有吸引力。当然,“识繁书简”是两岸共同努力的目标。
2. 民间风俗的演变
闽台民俗文化以其丰富的积淀、深厚的根基、独特的魅力,滋养和吸引着两地同胞,向世人昭示了海峡两岸人民血脉相连、同根同源的文化历史渊源。然而,上世纪80年代末李登辉上台后,极力推行“文化台独”政策,企图割裂台湾闽南文化与整个闽南文化的关系,以台湾的本土文化,“树立台湾在国际上独立的文化人格”[3]。台独人士把闽南文化作为乡土文化,在资金和政策上大力支持。如扶植与推广台湾歌仔戏、木偶戏、南音等;建设地方文化馆、台湾历史博物馆等。台湾当局鼓吹台湾文化的多元性,提出“中国文化是台湾文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极力凸显闽南文化,把闽南方言定位“国语”、“母语”,把歌仔戏定位“国剧”,把南音作为“国乐”[4],掀起“脱中国化”思潮,力图寻找台湾的主体性地位。由于闽南文化在国际上相对陌生,台独势力把歌仔戏、木偶戏、南音等闽南民俗文化传统艺术推广到国际舞台上,并未作为台湾本土文化而得到肯定。但这种文化演变应引起两岸同胞的足够重视。
3. 民间信仰心理的差异
上世纪70年代以来,闽台的民间信仰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在福建,随着改革开放的经济浪潮,社会竞争的心理压力加大了,人们的生存受到威胁。于是人们选择民间信仰的方式,通过参神保安康这种信仰来平衡复杂的心理,减缓生活压力,寻求心灵慰藉。人们开始膜拜全国供奉的各种神明,而且福建本土的各种民间神明也成为人们虔诚拜谒的对象。而台湾则略有不同,台湾人民更多的是将民间信仰作为获得机运、重振道德的工具。台湾本土传统宗教信仰迅猛增长,其宗教主要满足个人的需求,利用宗教的力量重整传统美好的道德秩序。上世纪60年代中期迄今,台湾社会逐渐转变为工商业社会,“宗教的社群意义逐渐为个人意义所代替……可以从两方面看出来,其一是私人崇拜的庙宇发展极为快速,其数目经常已超过公众崇拜的庙宇,其二是即使在公众崇拜的庙宇中,个人仪式也逐渐超过群体仪式的地位”[5]。这种信仰心理的差异为闽台民俗文化保护增加了难度。
三、合作保护闽台民俗文化刻不容缓
两岸文化同源同宗,闽台民俗文化是两岸凝聚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在两岸分治前后一百多年里,民俗文化出现部分变异。加强文化交流,强调“文化认同”,是增进两岸归属感,共同创造区域文化、族群文化、共同精神家园的需要,是防止“去中国化”思想意识生根发芽的需要。然而,这又不是一厢情愿的,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所以,两岸合力保护闽台民俗文化刻不容缓。
1. 加大闽台文化交流,不断宣扬闽台“五缘”
悠久深厚的闽台文化终究是两地人民无法割断的血脉。通过闽台两地的互动、走访,可以促进民俗文化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从而进一步促进两岸的联系。虽然两岸尚未实现和平统一,但两岸关系能有今日之成就,闽台文化交流功不可没。就渊源看,闽台血脉相承、文化同根。闽台文化是两岸交流的精神财富,应充分尊重和肯定其价值,坚持保护、利用和传承。在闽台文化交流中,建议在福建和台湾设立闽台文化交流基金,进一步做好一系列的民俗文化活动,加深两地的精神文化氛围,从深层次推动两岸往来的文化交流、文化认同和双向互动。这些活动是两岸文化交流中相互学习、借鉴的平台,能够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与了解,扩大两岸共识。只有两岸交流有了更加深厚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才能更加有效地增进互信、积累共识,为两岸交往奠定强有力的基础。
2. 深化闽台交流,台湾当局应做出更大的贡献
闽台交流是合作共赢,是血浓于水的真情回归。从李登辉上台后,尤其是陈水扁台独政府出现,给两岸文化交流合作蒙上了阴影。台独势力为闽台文化交流设置种种障碍,很多原准备到岛内进行交流的文化项目遭遇“关卡”。2012年台湾“大选”,蔡英文落选的关键可能在于她的“台独”路线,台湾人民都无法相信两岸关系能在她的领导下走向和谐发展。坚持“九二共识”彰显了两岸交流必须要有共同的政治基础,有了稳定的政治基础,闽台文化交流才更容易产生共鸣。马英九连任后,两岸互动更加热络,冲突预期明显下降。两岸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基础上,应进一步深化政治互信,扩大文化交流,为闽台文化交流合作做出更大贡献。文化交流的繁荣局面反映了两岸同胞希望通过交流增进了解、稳定和改善两岸关系的愿望。期待国民党在未来四年执政期间,进一步加强两岸互惠合作,简化涉台文化交流项目的审批手续,让文化交流持续、顺畅发展,为保护和加强闽台民俗文化做出切实努力。
3. 加强闽台交流,凸显民俗文化交流基础
两岸交流最贴近血脉的方式是文化交流,因此,闽台之间的交流应更多以民俗文化交流为基础。民俗文化的发展演变不像政治、军事史那样大起大落,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过程。它是凝聚闽台人民情感的粘合剂,不仅单纯是行为上的效仿,还应有思想上的共鸣。相对来说,闽台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与外界山海相隔,历史上由于远离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少受外界影响,故民俗的传承相对保留较好。如有关民俗方面的词汇,许多在北方方言中已无法遵循,而在闽台方言中却遗留了下来,如“夜晚”称“暝”、“屋子”称“厝”、“锅”称“鼎”、“筷子”称“箸”等[6]。认识闽台文化存在形态,有助于两地人民共享价值观念、风土人情。我们还应加强两岸民间崇祀活动交流,引导崇祀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从各个不同层面保护和研究民俗文化。
4. 注重平等交流,发挥两地民众主人翁意识
在闽台文化交流中,增强闽台两地人民的凝聚力,是增进两岸人民的认同感和向心力的关键。但开展闽台文化交流需要平等交流,我们不能简单地采用“大陆主义”的文化潜意识与台湾进行交流,更不能以“大民族主义”的高姿态与他们交往。同样,台湾方面也不能以自身修养水平稍高而看低大陆,处处自视“高人一等”。两地社会交流最自然、平等的方式是民间交流,我们应该“亦亲亦友”。台湾人与福建人是闽台民俗文化共同的传人,保护闽台文化是两地人民共同的愿望。在文化交流过程中应发挥两地人民的主人翁意识,主动交流,共同推荐,从而达成两岸共同的愿望和利益。以 “两岸一家亲” 为文化理念,拿出各自的文化资源,如文化人才、文化环境、文化特色、文化产品,平等交流与共享,搭建闽台区域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从而达到合作保护闽台民俗文化的目的。(阮彩艳)